我国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研究开题报告

 2023-05-30 03:0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我国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研究一、选题的目的与意义港口经营人伴随海上运输的发展而产生,是承担与港口有关活动的民事主体,指的是在港口区域内,接管需投入水路运输的货物,为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服务的人。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则不可避免要把仓储、装卸、港内运输等业务委托给提供相关服务的港口经营人。

当港口经营人在从事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灭失而当事人无法就损失达成协商一致的结果时,即产生港口作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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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1、研究的基本内容及预期结果随着我国《海商法》修订稿发布、海运立法的进一步发展,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这一长期被忽视、引发争议的问题在海商法领域得到广泛关注。

我国现行《海商法》只调整承运人和货方之间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关系。

在实务运作中,港口经营人是否享有与承运人相同的抗辩与责任限制的权利,以及在承运人对装货前、卸货后这一时间段的货物损失不承担责任时,货方要求港口经营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港口经营人的法律责任如何确认,这些问题都造成法律的困惑与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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