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1月6日科创板公司长阳科技发布公告称,8名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1.46%的股份,这些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减持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科创板减持制度过于宽松和友好,应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对原始股东的限售期规定得比较宽松,除了控股股东、实控人限售期比较长,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外,其他股东限售期为12个月,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长阳科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到20%,此次发布减持计划的包括公司第二、第三、第四、第九、第十一大股东。长阳科技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35亿元,上述股东组团减持,按公司目前股价,最多可以套现十多亿元,这些钱公司10多年才赚得回来,被网友惊呼“要把公司卖了”。原始股东按照减持规则来减持,本应是其权利和自由,旁人似乎无权说三道四。但二股东等持股一解禁就急切宣布巨量减持计划,无论是对投资人观念、市场流动性还是公司股价的冲击,显然都是极其巨大的。 科创板有部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也即绝大多数原始股限售期都只有一年,如果放任这些股票在公司上市一年后就减持,虽然第一大股东暂时留守,但多数股东已经轮换,可以说,企业上市的主要目的,就变成了原始股东毫不避讳地套现。
本文以长阳科技在2020年11月6日发布的公告,运用事件研究法和财务指标前后比对,研究了科创板首发限售原股东的减持行为及动因。本文着重阐述了对科创板首发限售原股东的减持行为及动因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科创板公司如何完善科创板减持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中国科创板首发限售原股东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本文以长阳科技控股股东减持出逃行为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已有文献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行为过程以及股东减持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总结和评述,随后从股票价格的变动来分析长阳科技控股股东减持出逃行为,探究其控股股东减持出逃对长阳科技公司运营和财务绩效的变化进行衡量,以探究控股股东减持出逃后的经济后果。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seyhun(1990)觉得,企业的内部人员可能会利用内幕消息以及行情对股票市场进行判断,从中获取高额的额外收益。reyna(2012)研究发现,在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的前提下,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也越无效,控股股东侵吞公司资产的可能性就越高。lopez et al.(2000)在研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时发现,若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时,控股股东存在着很大危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动机。与中小股东相比,由于控股股东拥有巨大的公司内部人的身份优势,可通过他们获取的超前信息来决定何时进行股票减持,赚取利润。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拟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1.文献阅读法,通过图书查询、网上浏览、数据库查询等方法来收集资料。充分了解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理论,了解国内外相关方面的研究,熟悉首发限售原股东减持案例,以形成本文初步框架。
2.数据分析法,通过事件研究法和财务分析法(主要借助财务指标前后期比对),对长阳科技公司首发限售原股东的减持行为为公司带来的机遇与风险进行分析。
5. 参考文献
[1] johnsons, la pota r,lopez-de-silanes f. and shleifer a. tunneling[j]. americaneconomic review,2000, 90(2):16-25.
[2] reyna j,vazquez r. d,valdes a. l. corporate govemance, ownership structure andperformance in mexico[j].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search, 2012, 5(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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